在 Facebook 知名社團「爆料公社」核心成員日前在社團讓宣布爆料公社社團經營團隊已經成立公司並完成登記,公司名稱為「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並同時也申請了「爆料公社」、「爆廢公社」、「爆漿公社」、「爆系公社」、「爆系故事館」等商標。雖然聲稱成立公司是為了「永續經營」,不過在 PPT 上有眼尖網友發現創辦人葉昌圳竟有以經營內容農場為業務的公司,讓網友一片嘩然。
葉昌圳成立了哪些公司?
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葉昌圳除了經營「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外」,還在超神媒體有限公司、沃研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傳說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柏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四家公司具有負責人或董監事職位,四家公司皆位於台中,資本額為 100 萬與 300 萬不等。
▲葉昌圳於四家公司皆掛負責任或具董監事職位 (圖/DATAGOV)
雖然四家公司的業務內容皆未公開,但在 1111 人力銀行的求才公司頁面中,卻赫然發現柏讚科技有限公司 (葉昌圳為董事) 主要業務為經營「PTT01」網站,也就是所謂的 “內容農場”。
什麼是內容農場?
引用維基百科上對「內容農場」的解釋:內容農場製造的文章,品質多半低劣、不具參考價值,而且摻雜著許多廣告式的連結;這是因為其文章可能是由不同人所寫的片段拼湊而成,或配合機器自動編湊產出,其大者每日可生產數千篇;通常有些段落會和其他出處的文章相同,讓人質疑內容農場看重的是搜尋引擎最佳化,而非實際上內容是否相關。
▲ 港台常見內容農場列表 (圖/維基百科)
流量沒那麼重要,廣告收入才是內容農場的重點
近幾年內容農場大量利用廣告點擊分潤誘使更多的自願作者加入其行列,為了增加產出內容不惜從各網站抄襲、剽竊或擷取不完整的篇章段落避免搜尋引擎封鎖,賺取更多的廣告費用。
除此之外,內容農場對於網路廣告業主也傷害也非常大。有不少經營電子商務網站或網路行銷的業者發現,廣告投放後產生了大量的無效流量 (點擊廣告後即離開頁面),對業者產生相當大的損失,即便平台願意賠償部分金額,也讓業者對於網路廣告的成效打上大問號。
目前業界對於內容農場所產生的垃圾流量尚未能有有效的防範方法,但較為積極的廣告代理業者會主動蒐集內容農場名單,並在投放廣告時主動封鎖農場網站,以避免自己的行銷費用成為這些業者吸金的來源。
爆料公社成立公司目的何在?值得關注
雖然爆料公社核心成員稱成立公司是為了「永續經營」,但其「爆系社團」都是屬於 Facebook 上的社團,除了管理人員需耗時管理外,爆料公社並不需要負擔任何維運成本。而其所成立的爆料公社網站也是將社團成員所提供的內容「重製」為文章,賺取網站流量及廣告收入,如此的操作手法和內容農場的內容產生方式相當接近,只是素材來員是由爆料公社成員提供。
經營內容農場的葉昌圳成立了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並以經營內容農場的方式營運爆料公社網站,這也讓爆料公社背後的成員及成立動機再次引起質疑。
▲PTT 網友質疑爆料公社背景 (圖/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