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很長一段時間的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雙台合併案今天終於獲得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同時也增加附加條件,以保障用戶權益。合併作業將在金管會合併程序完成後公布合併生效日,到時候台灣之星的使用者都將會轉為台灣大哥大的用戶囉!
金管會要求台哥大附加負擔,保障用戶權益
《資費方案》部分
- 概括承受台灣之星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
- 對於台灣之星4G終身方案之用戶,應持續依合約內容提供服務至4G行動寬頻服務屆期終止。
- 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對此台灣大哥大承諾提供附件1之資費方案);
- 另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完整內容詳附件2);
- 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以及資費方案與mo幣合作之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
台灣大哥大自行承諾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事項,公平會亦要求須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行動寬頻網路整合與優化等提升網路性能及服務品質之具體實施成果,以及台灣大哥大符合自行承諾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之成果報告備查。
《促進市場競爭》部分
公平會要求台灣大哥大電信應提供他電信事業與自身用戶相同等級之行動語音與數據服務、漫遊服務、號碼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中止提供批發服務、訂定顯不合理的價格或交易條件;不得無正當理由以差別的價格或交易條件提供批發服務;不得以他電信事業,僅得與自身交易為條件而與其交易。
合併後將擁有 100 MHz 最大頻寬
兩家電信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 5G 3.5GHz 頻段將有有 100 MHz 的頻寬,利用 5G 載波聚合 (NR CA) 技術,串聯使用頻段,用戶上網速度預計將會有感提升。
另外在合併台灣之星後,台哥大也將擁有 900 MHz 頻譜,將成為三家電信商中唯一同時擁有 700+900 MHz 的電信商,對於收訊品質「理論上」會更佳。
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用戶將成為網內互打
在合併生效日後,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用戶將成為網內用戶,由於台哥大需概括承受既有合約,也就是原本台灣之星的「網內互打免費」在合併之後依然有效,